一、 徵件宗旨:
「2021超領域選粹」為一項藝術策展徵件計畫,鼓勵具開創性與實驗性之策展,提供藝術策展工作者、創作者於臺藝大藝術博物館空間,積累展務實作經驗,同時精進專業能力,並呈現時代藝術趨勢議題。
二、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7月15日。
三、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四、 執行單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有章藝術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
五、 徵件說明:
(1) 公開徵選由藝術策展工作者與藝術家所提出之策展研究與展務執行計畫書。
(2) 獲選者須配合本館安排之時程執行策展計畫內容,屆時以本館指定場地為展呈空間。
(3) 計畫期間需參與由本館策劃之講座與工作坊。
六、 申請資格:
(1) 申請對象包含從事藝術策展工作者與藝術團隊,以視覺藝術為核心。
(2) 申請人需提出策展計畫書,包含策展論述3000字內,並檢附策展或展覽相關經歷、藝術家與藝術作品簡介,並擬定預算表。
七、 補助名額、金額與項目
(1) 本屆徵件計畫補助1名。
(2) 獲選團隊補助全案製作費用新臺幣90萬元(含稅),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3) 展務細節屆時將另簽定切結書,依切結書內容為主。
八、 申請時程
公告日起至 |
親送 |
7月 |
本館召開評選會議進行提案審查 |
8月 |
公告揭曉獲選結果,另以E-mail通知安排後續流程 |
9-10月 |
作品位置現場場勘與佈展事宜 |
10-12月 |
展演期 |
九、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 – 含申請者資料、學經歷、策展經歷、展覽經歷(附件一)
(2) 策展計畫書(附件二)– 應包含。
1. 策展主題、策展論述、邀請藝術家簡歷、初步規劃展出作品清單、作品圖檔、示意圖或草圖。
2. 展覽執行進度表,包含執行項目。
3. 經費預算表。
4. 預期成果。
十、 評審:
(1) 由本館遴選委員、專家兩位與館方代表三位組成評審委員會。
(2) 評審委員視需要,要求申請者提供相關參考資料。
十一、 評選標準:
(1)策展計畫之主題內涵。
(2)策展實務執行內容、期程、預期成果及發表方式,就其品質評量其適切性。
(3)申請者經歷及相關論述。
十二、 本館與獲選者義務:
公布結果後一個月內,獲選者需與本館簽訂補助與展演合約,有關執行、撥款、核銷細節以及雙方權利義務悉依合約執行。
十三、 徵件計畫相關申請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