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0學年度第1學期 (2021年9月~2022年1月)之教研展場申請,
完成送件流程後經審查核可之檔期,請點此下載參照雲端附件表格(110-1檔期表_0524)。
若展覽未能如期舉行,請儘早於一個月前辦理檔期放棄,以俾場地釋出提供給尚在等待之候補者。
展場相關使用規定請參照「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有章藝術博物館展覽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如有未盡事宜或相關疑問,可電校內分機2454,或來信至jw1014@ntua.edu.tw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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