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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1學期 有章藝術博物館展場申請

【場地空間】

  • 教研大樓:國際展覽廳(教研1F)、大漢藝廊(教研B1)、大觀藝廊(教研B2-1)、真善 美藝廊(教研B2-2)。
  • 北側藝術聚落:九單A、九單B、D展間(37.06)、F展間(35.08.02)、G展間(35.06.02)

 

【使用對象】
 本校各單位及師生、校友及校外人士及單位。

 

【受理展覽類型優先順序】
1.國內外重要展覽
2.教師申請展覽
3.各單位、系所專案展覽
4.院級、系所畢業展、系展
5.個人畢業展
6.班展、社團性質展覽等

 

【受理/收件時間】
自 2026 年4 月13日10:00 起,至 4月 30 日 17:00 止。

 

【申請方式】
1.校內師生、同仁請於「E化流程管理系統」線上申請。https://jatoflow.ntua.edu.tw/msgm/content/home/home.jsf
2.休學學生、校友、校外人士請以紙本申請,並提交至有章藝術博物館,相關表單下載:https://museum.ntua.edu.tw/F02.asp可電郵am@ntua.edu.tw或郵寄紙本至本校(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檔期排定公告】
1.  本次開放 2026年9月7日起至 2027 年01月10日 止 各展場檔期申請。
2. 「E化流程」系統請申請者請提醒指導老師,簽核流程必須送到【有章藝術博物館承辦人】才算是完成場地申請程序。
3.  檔期將於2026年5月18日前核定通知,若有剩餘檔期再開放申請。

 

【其他注意事項】 
1.本館「展覽場地使用管理要點」及「展覽活動申請審查作業要點」於114年7月15修改要點,請務必詳閱最新要點。
2.因本館展場數量及檔期有限,為使各位申請者皆有檔期可用,以個人為單位之申請者,每個志願至多申請一個展場為限,各案經本館受理後,若有衝突之檔期,本館將依各檔期志願序為依據協調、審查。
3.同一展覽請勿提出多次申請,每位申請者以一週、一個展場為限,若重複申請展場者,將以申請時間最後的為主,其餘不予受理。
4.志願序為重要審核、調度衝突檔期之依據,切勿任意填寫時間與展場。
5.檔期尚未確立前,本館保有調度、取消檔期之權利,請各申請人(單位)配合。
6.展場平面圖:
https://museum.ntua.edu.tw/F04.asp


>>聯絡人

  • 教研展場:王小姐,分機2454。
  • 北側藝術聚落:江小姐,分機1422。